“良心企业阳光下生产”具体可以分以下层次理解:
(一)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有良心,也就是说要有饱满的道德荣誉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有正能量的价值追求。
众所周知,人格是每个人在社会上安身立命、立心处世的标签,传统道德教育我们,做人首先立心善,予人仁,一句话,做人必须有良心,厚德以载福。
人有人格,同样地作为“经济人”的企业无论是独立法人还是分支机构,也相应有企业的格。所谓企业格,就是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立足、站稳脚跟、稳步渐进、谋求发展的本事或本领。
相对而言,企业领导人是企业的掌舵人,是企业发展方向的指路人。
清代孔尚任的《桃花扇》中有句: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近些年,那些曾经辉煌一时、头上戴着无数光环的食品行业巨无霸一夜之间轰然而倒,也能看到其剧败就败在企业领导人缺德、失德,以利蔽义。
观照那些勇立潮头、乘风破浪、做大做强的企业,基本可以看到其企业领导人强烈的社会责任及高尚情操与人格。
俗话说得好,大海航行靠舵手,要想让企业这艘船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认准方向,扬帆远航,又快又稳的奔向下一个发展阶段,企业领导人的作用至关重要。很多时候,企业领导人自身的道德价值取向基本主导了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价值取向,反过来从企业生存状况与发展的轨迹也能反映出其领导人道德价值取向。因此,作为企业领导人必须要有良心,君子怀德,厚德以载物。
做良心企业的前提必须是企业领导人有良心,由有良心的企业领导引领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如果企业领导人具有饱满的道德荣誉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能量的价值追求,这样一来,企业必然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立于不败之地,直至做大做强。
(二)“阳光下生产”,指的是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必须公开透明和经得起来自企业外部的检查与监督。
以往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中之所以出现了这么多问题,以致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突出焦点问题之一,引致各级政府与社会公众焦灼不安,概其原因,就是源自“黑暗中生产”。
阳光与黑暗是一对互相背反的词语,阳光代表着光明、正能量,黑暗却代表着负能量。光明与黑暗永远在拉锯战中,不是光明战胜黑暗,就是黑暗吞没了光明。
如同棋盘上黑白对垒,坚持“阳光下生产”就要不断地壮大良心企业的队伍,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公开透明,经得起外部检查、监督,在食品生产领域中不断地以“白子”吃掉“黑子”,不断挤压“黑暗中生产”的生存空间,逐步缩小食品生产领域“黑暗中生产”的地盘,以正能量来战胜负能量,以光明战胜黑暗,达至确保食品安全生产领域的长治久安。
四、必须确立“守法依规、诚信经营、互相尊重、平等互利”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针。
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与经营管理理念可以说是企业管理的纲,纲举而目张,如何实现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与经营管理理念,还必须有具体的措施或工作抓手。
要实现上述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与经营管理理念,必须确立“守法依规、诚信经营、互相尊重、平等互利”作为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