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公开信
全省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近期,我国辽宁沈阳、河南郑州、江苏连云港等地出现非洲猪瘟疫情。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以高热、出血、高死亡率为特征,发病率和死亡率可达100%。家猪和野猪均为易感动物,生猪一旦感染,终身带毒。生猪运输移动和生猪产品也可感染病毒。目前该病没有特效疫苗和治疗药物,被普遍公认为危害养猪业的“头号杀手”。为有效防堵非洲猪瘟,特提醒做好以下工作:
一、鼓励各生猪屠宰厂(场)推行“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冷鲜上市”模式,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提升生猪就近屠宰加工能力,就近就地收购生猪。
二、严禁从辽宁沈阳、河南郑州、江苏连云港等高风险区调运生猪或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从低风险区调入的不得途经高风险区。违规运输的,一律扣押并作无害化处理。
三、进厂(场)生猪必须查验生猪产地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不得收购、屠宰无有效产地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不全的生猪。发现生猪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性措施。
四、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生猪的待宰静养,加强待宰圈巡查,发现异常情况,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五、严格实施屠宰厂(场)肉品品质在线同步检验,生猪产品凭“两章两证”出厂,确保猪肉质量安全。检验中发现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脾脏、淋巴结等典型病理变化的,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
六、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对发现的疑似非洲猪瘟生猪及其产品,屠宰厂(场)按兽医部门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流出屠宰厂(场)。
七、实施严格的消毒制度。对进出屠宰厂(场)的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自觉做好进厂、圈舍、检疫检验、环境、人员的消毒工作,消灭病源。
八、加强对进出屠宰厂(场)外来人员管理,限定活动区域,并定时对厂区巡查,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是我们生猪屠宰厂(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希望大家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共同为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疫情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8月20日
致全省养殖场(户)的公开信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8月21日
致全省动物经纪人的公开信
全省各动物经纪人:
近期 , 我国辽宁沈阳、河南郑州、江苏连云港等地出现非洲猪瘟疫情。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 , 以高热、出血、高死亡率为特征 , 发病率和死亡率可达100%。家猪和野猪均为易感动物 , 生猪一旦感染 , 终身带毒。生猪运输移动和生猪产品也可感染病毒。目前该病没有特效疫苗和治疗药物 , 被普遍公认为危害养猪业的“头号杀手”。为有效防堵非洲猪瘟 , 特提醒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禁从郑州市、沈阳市、连云港市等非洲猪瘟高风险区调入生猪及未经高温处理的猪产品。从低风险区调入的不得途经高风险区。违规运输的 , 一律扣押并作无害化处理。
二、运输畜禽必须申报检疫 , 并持有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收购散户畜禽时 , 受养殖场(户)委托申报检疫的 , 应当提供委托书和申报材料。
三、运输畜禽必须凭检疫合格证明承运 , 装载前、卸载后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经纪活动中 , 要详细记录检疫证明号码、运载时间、畜禽种类、数量、启运地点、到达地点、车辆消毒以及运输过程中染疫、病死、死因不明畜禽处置等情况。
四、运输过程中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 , 其尸体及排泄物应当委托途经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 并承担所需费用。
五、运载畜禽的车辆应当具有防止畜禽粪尿和垫料等渗漏、遗撒的设施或措施 , 便于清洗、消毒。对残留的畜禽粪尿、饲料、垫料等废弃物收集后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 不得乱丢乱扔; 对装载笼具、工具用具及车辆彻底消毒 , 交替使用消毒剂。
六、自觉接受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检查 , 进行消毒和取得签章后通行。经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 , 应当主动出示检疫合格证明。
七、运输中发生不明原因大量死亡、发现走私和收购贩卖病畜禽的 , 要立即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或兽医主管部门。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 是我们动物经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希望大家尽一份心 , 出一份力 , 共同为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作出应有的贡献。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8月21日